注册条款
跳到正文
与全球交易者一起洞察市场
官方注册
登录
选择语言
🇰🇷 한국어
🌐 English
🇨🇳 简体中文
🇯🇵 日本語
🇻🇳 Tiếng Việt
🇫🇷 Français
🇹🇭 ไทย
🇦🇪 العربية
🇪🇸 Español
🇮🇷 فارسی
🇮🇩 Indonesia
🇲🇾 Melayu
🇵🇹 Português
🇺🇦 Українська
🇷🇺 Русский
🇨🇿 Čeština
INFINOX 全球市场社区
GLOBAL MARKET COMMUNITY
HEADLINE
HP-COSMOS_NAS100 使用指南
→
EXIT 技法:离场的四条规则
→
入场技法 02 · 突破后的回测
→
社区运营咨询
+82-10-7536-9925
HOME
市场简报
视频
学习中心
社区
FAQ
联系运营
MENU
☰
HOME
市场简报
视频
学习中心
社区
FAQ
联系运营
站内搜索
官方注册
↗
联系咨询
→
GLOBAL MARKET COMMUNITY
注册条款
使用 SNS 账号注册
使用 Naver 注册会员
使用 Kakao 注册会员
使用 Google 注册会员
注册条款
本文件为便于理解而提供的翻译版本。如解释上存在差异,以韩文原文为准。
第 1 章 : 总则
第 2 章 : 服务使用合同
第 3 章 :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 4 章 : 服务使用
第 5 章 : 合同解除及使用限制
第 6 章 : 其他
第1章 总 则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本网站(以下称"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以下称"服务")的使用条件及程序相关事项。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所使用术语的定义如下列各项。
1. 用户 : 依据本条款接受公司所提供服务之人
2. 使用合同 : 就服务使用在公司与用户之间缔结的合同
3. 加入 : 在公司提供的申请书格式中填写相应信息,并同意本条款从而完成服务使用合同的行为
4. 会员 : 向本网站提供会员加入所需的个人信息并完成会员登记之人
5. 用户编号(ID) : 为识别会员及供会员使用服务,由用户选定并经公司批准的英文字母与数字的组合(一个居民登记号码仅可发放一个ID)
6. 密码(PASSWORD) : 为保护会员的信息而由用户本人设定的英文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的组合
7. 使用解除 : 公司或会员在使用服务之后终止该使用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3条(条款的效力与变更)
会员在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时,可以请求会员退出(解除);自变更后条款的效力发生之日起满7日之后仍未表示拒绝意思而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已同意条款的变更事项。
① 本条款通过在服务画面上登载,或通过公告栏及其他方法予以公告而发生效力。
② 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以变更本条款的内容,变更后的条款在服务画面上予以公告,公告后满7日之后仍未表示拒绝意思而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已同意条款的变更事项。
③ 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时,可以中止服务使用并取消本人的会员登记;继续使用的,视为已同意条款变更,变更后的条款以与前项相同的方法发生效力。
第4条(准用规定)
本条款未予明示的事项,依照《电气通信基本法》(Framework Act on Telecommunications)、《电气通信事业法》(Telecommunications Business Act)及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定。
第2章 服务使用合同
第5条(使用合同的成立)
使用合同因公司对用户使用申请的承诺以及用户对条款内容的同意而成立。
第6条(使用申请)
使用申请,由用户在服务的会员信息画面上,于公司所要求的加入申请书格式中填写个人的身份信息后提出。
第7条(使用申请的承诺)
① 会员准确填写申请书的全部事项并提出使用申请时,除有特别事由外,承诺其服务使用申请。
② 属于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承诺使用。
1. 未以本人实名提出申请时
2. 使用他人名义提出申请时
3. 虚假填写使用申请内容的情形
4. 以妨害社会安宁秩序或善良风俗为目的提出申请时
5. 其他不符合公司所定使用申请要件时
第8条(合同事项的变更)
会员在提出使用申请时所填写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予以修改;因未予修改而发生的问题,其责任由会员承担。
第3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9条(公司的义务)
公司不会未经本人承诺,向第三方泄露或散布因提供服务而知悉的会员身份信息。但是,依据《电气通信基本法》(Framework Act on Telecommunications)等法律的规定存在国家机关的要求时,出于对犯罪的侦查目的时,或者存在依其他相关法令所定程序提出的请求时,不在此限。
第10条(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在使用服务时不得实施下列各项行为。
1. 不正当使用其他会员ID的行为
2. 复制、出版从服务中获得的信息或将其提供给第三方的行为
3. 侵害公司的著作权、第三方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行为
4. 散布违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内容的行为
5. 客观上被判断为与犯罪相关联的行为
6.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的行为
② 会员不得利用服务从事营业活动,对于因将其用于营业活动而发生的结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及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或赠与他人,亦不得以其提供担保。
第4章 服务使用
第11条(会员的义务)
① 会员根据需要对自己的邮件、留言板、登记资料等的维护保养负有管理责任。
② 会员不得擅自删除、变更公司所提供的资料。
③ 会员不得实施在公司的主页上登载违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的内容物,或侵害第三方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物的行为。如果登载了此类内容物,对因此发生的结果的一切责任由会员承担。
第12条(帖子的管理及删除)
为高效运营服务,可以对会员的存储空间、消息大小、保管天数等予以限制,所登载的内容属于下列各项情形之一时,可以不经事先通知予以删除。
1. 属于诽谤其他会员或第三方,或以中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内容的情形
2. 属于违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的内容的情形
3. 属于被认定为与犯罪行为相关联的内容的情形
4. 属于侵害公司的著作权、第三方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内容的情形
5. 会员在公司的主页及留言板上登载淫秽物品或链接淫秽网站的情形
6. 其他被判断为违反相关法令的情形
第13条(帖子的著作权)
帖子的著作权归发帖人本人所有,会员不得实施对利用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加工、销售等行为,不得将服务中所登载的资料用于商业用途。
第14条(服务使用时间)
服务的使用,在业务上或技术上无特别障碍的情况下,原则上为全年无休、一日24小时。但发生定期检修等事由时不在此限。
第15条(服务使用责任)
不得利用服务实施黑客攻击、链接淫秽网站、非法散布商用S/W等行为,对于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的营业活动的结果及损失、有关机关采取的法律措施等,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6条(服务提供的中止)
属于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服务的提供。
1. 因服务用设备的维修等工程而不得已的情形
2. 《电气通信事业法》(Telecommunications Business Act)所规定的基干通信事业者中止了电气通信服务的情形
3. 需要进行系统检修的情形
4. 存在其他不可抗力事由的情形
第5章 合同解除及使用限制
第17条(合同解除及使用限制)
① 会员欲解除使用合同时,应由会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提出解除申请,公司在确认是否为本人后予以处理。
② 公司在会员实施了属于下列各项行为的情形时,应在解除措施30日之前将该意旨通知使用客户,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
1. 盗用他人的用户ID及密码的情形
2. 故意妨碍服务运营的情形
3. 以虚假方式提出加入申请的情形
4. 同一使用者以其他ID重复登记的情形
5. 散布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内容的情形
6. 实施了损害他人名誉或给他人造成不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7. 以妨碍服务的稳定运营为目的发送大量信息或发送广告性信息的情形
8. 散布引发信息通信设备误操作或信息等毁损的计算机病毒程序等的情形
9. 侵害公司或其他会员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情形
10. 不正当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用户ID及密码的情形
11. 会员在自己的主页或留言板等上登载淫秽物品或链接淫秽网站的情形
12. 其他被判断为违反相关法令的情形
第6章 其 他
第18条(禁止转让)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及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赠与他人,亦不得以其提供担保。
第19条(损害赔偿)
公司就免费提供的服务,即使会员发生任何损害,除该损害系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损害外,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20条(免责条款)
① 公司因天灾地变、战争或其他与之相当的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形,免除有关服务提供的责任。
② 公司因服务用设备的维修、更换、定期检修、工程等不得已的事由而发生的损害,免除其责任。
③ 公司对因会员的归责事由所致的服务使用障碍不承担责任。
④ 公司对会员利用服务所期待的利益或因通过服务获得的资料而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⑤ 公司对会员在服务中所登载的信息、资料、事实的可信度、准确性等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21条(管辖法院)
因服务使用而发生的纠纷被提起诉讼时,以管辖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
附 则
(施行日) 本条款自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
隐私政策
本文件为便于理解而提供的翻译版本。如解释上存在差异,以韩文原文为准。
本网站(以下简称“网站”)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遵守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 与《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Act on Promotion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etwork Utilization and Information Protection, etc.)。
本方针旨在告知用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何种目的、如何被使用,以及为保护该信息正在采取哪些措施。
修订本方针时,将在施行日之前通过公告事项予以告知。
■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
本网站为会员注册与留言板使用而收集以下信息。在任何项目中均不收集交易账户密码、身份证件、银行卡·账户信息。
ο 必填项目 : 用户名、密码、姓名、昵称、电子邮箱
ο 可选项目 : 手机号码、电话号码、地址、主页、性别、自我介绍、头像图片、推荐人
ο 自动收集 : 访问 IP、Cookie、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日志
ο 收集方式 : 主页会员注册与留言板使用
■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ο 会员识别与本人确认、防止不正当使用
ο 提供留言板发帖·评论等社区功能
ο 咨询的受理与答复
ο 服务使用统计与改进
ο 确认未满 14 周岁儿童是否注册
ο 广告性信息的发送仅在用户同意接收的情况下进行,该同意可随时撤回。
■ 个人信息的保有及使用期间
收集·使用目的达成后立即销毁。会员退会时立即销毁会员信息,但留在留言板上的帖子与评论,除非请求删除,否则将原样保留。
但是,依据相关法令产生须保存的记录时,将在以下期间内保管。本网站不销售商品·服务,因此原则上不会产生结算·撤回订购相关记录。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相关记录 : 3 年 (韩国《电子商务等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Act o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in Electronic Commerce, etc.)
标示·广告相关记录 : 6 个月 (韩国《电子商务等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Act o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in Electronic Commerce, etc.)
访问相关记录 : 3 个月 (韩国《通信秘密保护法》, Protection of Communications Secrets Act)
■ 用户的权利与行使方法
用户可随时查阅·更正·删除本人的个人信息或要求停止处理。可在会员信息修改页面直接更改或退会,也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请求。收到请求后将立即予以处理。
法定代理人可就未满 14 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行使同样的权利。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与咨询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咨询、投诉、损害救济,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ο 电子邮箱 : admin@domain.com
ο 电话 :
如需就个人信息侵害进行举报或咨询,可向以下机构提出。
ο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privacy.kisa.or.kr / 免区号 118)
ο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kopico.go.kr / 1833-6972)
ο 大检察厅网络搜查科 (spo.go.kr / 免区号 1301)
ο 警察厅网络搜查局 (ecrm.police.go.kr / 免区号 182)
■ 使用社交登录时的收集项目与目的
以 Google、Naver 或 Kakao 账户登录时,在用户于各提供商的同意页面上所允许的范围内,可获取提供商的唯一标识符、姓名或昵称、电子邮箱地址、头像图片以及选择同意项目。
所收集的信息仅用于会员识别、登录处理、账户关联、防止重复·不正当使用以及会员资料的构成。不会从社交登录提供商处收集交易账户密码或金融信息。
社交账户关联信息在会员账户或关联关系维持期间保管,在会员退会·解除关联以及依据相关法令的保存期间届满后立即销毁。
■ Google AdSense 广告
目前本网站不显示 AdSense 广告。此后运营者在公开留言板上启用广告时,Google 与广告合作伙伴可能会使用 Cookie·设备标识符·IP 地址·广告互动信息,并可用于广告投放·频次限制·防止不正当使用·成效衡量以及在用户已同意的情况下用于个性化广告。
在启用广告之前,将准备适用地区所需的同意管理平台(CMP)与个人信息·Cookie 告知。用户可在所显示的同意页面与 Google 广告设置中管理自己的选择。广告设置处于未启用状态时,本网站不发送留言板 AdSense 请求。
■ 施行日
本方针自 2026年8月20日 起施行。
我同意以上全部内容。
注册
会员面板
☰
↑
0%
写评价
咨询商品
优惠券记录
查看投票结果
×